2020年德國正式推出了競爭性招標機制,引導德國用硬煤發(fā)電設施及產能小于150兆瓦的小型褐煤電廠關停。德國政府將為選擇提前關停煤電的運營商總計提供超過400億歐元補償。
7月26日,德國能源監(jiān)管機構BNA開啟第四輪硬煤發(fā)電“退役”競標,計劃退出產能433兆瓦,中標的煤電廠預計將獲得來自德國政府的補償,但廠方需要在2023年前關停煤電設施。
前兩輪招標獲得“超額認購”
2019年7月,德國能源部首度公布了一系列煤電“退役”招投標計劃,鼓勵硬煤發(fā)電運營商積極參與,宣布德國將在2020年至2027年期間,為提前關停煤電設施的電力運營商提供相應賠償。截至目前,德國已完成三輪硬煤發(fā)電產能退出競標,總計有超過8吉瓦的煤電設施獲得了補償。
據BNA透露,2020年底,德國能源部舉行的第一輪煤電退出競標中,總計收到了11個煤電廠的投標、總產能達4800兆瓦,占德國硬煤發(fā)電總產能的20%左右,超出了德國政府的預期。最終,每兆瓦發(fā)電量最高獲得了16.5萬歐元的補償。今年4月舉行的第二輪競標情況類似,總計有1.5吉瓦煤電設施最終中標。
德國能源部長Peter Altmaier稱此前兩輪“超額認購”的現(xiàn)象是“鼓舞人心”的信號。
BNA稱,德國最新一輪硬煤發(fā)電退出招標將涉及433兆瓦產能,最晚將在2022年1月公布開標結果,中標的煤電設施每兆瓦最高將獲得11.6萬歐元補償。
關停新的、留下舊的惹爭議
盡管德國硬煤發(fā)電運營商對競標退出機制反應積極,但目前的中標結果卻引發(fā)了一定爭議。在已經完成的三次投標中,多座2010年后建成的煤電設施“打敗”了建于1980年以前的老舊設施中標。這意味著,相對較為環(huán)保、排放量較低的“新”煤電設施將在短期內關停,但排放量更高的一批老舊煤電設施卻能夠得以保存。
分析認為,這一結果主要是德國能源部制定的競標規(guī)則所致。按照規(guī)則,最終德國政府與煤電運營商雙方商定的賠償價格與該煤電設施運營商提出的要求以及二氧化碳排放量相關,二氧化碳排放相對較低的煤電廠投標通常能夠獲得更高的補償。與此同時,由于德國政府已明確表示,將在2020年至2027年期間,逐步降低補償額度,2027年后,德國將不再為淘汰的煤電設施提供任何補償。在此情況下,投入相對更高的現(xiàn)代化煤電設施為拿到補償,不得不在最早時間內開始競標。
據了解,在第三輪煤電退出招標中,最終中標的煤電設施平均每兆瓦獲得的補償約為10.2歐元左右,已大幅低于首輪招標,而這輪參與投標的的煤電運營商數(shù)量較此前也有所下降,獲得中標的煤電總產能較德國政府計劃的退出產能低14%左右,這也是首次出現(xiàn)了認購不足的現(xiàn)象。
經濟咨詢公司Frontier Economics對此評論稱,“尷尬的”規(guī)則導致了“矛盾的”結果,德國應逐步修改競標規(guī)則,以在未來的競標中獲得更加合理且有利于環(huán)保的結果。
高額補償被指“浪費納稅人錢”
據了解,雖然目前全球有許多國家都陸續(xù)出臺了“退煤”時間表,但僅有德國、荷蘭等少數(shù)幾個國家配套出臺了為煤電運營商提前關停而提供補償?shù)南嚓P政策。不過,對于為煤電運營商提供高昂補償費用的舉措,德國各方也仍有爭議。
德國綠黨領導人Oliver Krischer指出,現(xiàn)在德國積極推動煤電退出的政策方向是值得歡迎的,然而,德國對于退出煤電的補償金額“本可以更低”。Oliver Krischer表示:“目前,德國電力市場本身對于煤電的需求就已經很低,煤電資產本就是可以拋售的資產,但因為這些煤電廠獲得了高額補償,現(xiàn)在反而讓其成為了積極的投資。”
可再生能源開發(fā)商LichtBlick也表示:“煤電設施爭相退役對氣候來說雖是好事,但對于納稅人來說卻是壞事。”
今年3月,歐盟甚至派出了調查組就德國煤炭退出補償這一事件進行調查,試圖查清德國是否借此機會為該國電力企業(yè)提供大量資金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盡管德國鼓勵煤電運營商提前關停,但2020年德國仍在批準新的煤電項目上馬。德國多家環(huán)保機構負責人表示,雖然德國政府出臺了可再生能源發(fā)電目標,但2020年5月,德國還允許新建的Datteln 4煤電廠正式投入運營,該煤電廠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量或達1000萬噸,這一操作很可能削弱德國的退煤力度。
而對于“挺煤”方來說,德國目前的退煤進程卻顯得“過快”。德國煤炭進口商組織VDKi表示,今年上半年,德國硬煤發(fā)電量同比增長了1/3左右,在天然氣電以及可再生能源發(fā)電供給不足的情況下,快速淘汰硬煤發(fā)電可能將不利于維護德國能源安全。據了解,截至目前,德國電力供給中仍有約25%來自于煤電。